2021-07-27
收到地價稅節稅通知書,利用「這招」省荷包喔!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針對符合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納稅義務人,主動寄發節稅通知書,民眾接到節稅通知書除了採掃描QR-Code進行線上申請外,亦可直接於節稅通知書上填寫基本資料,免貼郵票直接寄回,請收到通知書的民眾趕快向土地所在財稅局或所屬分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可以節省至少4倍的地價稅。 提醒您!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如果有接獲地價稅節稅通知書,或是符合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請儘速於9月22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當年度就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起適用。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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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宇誠財會與宇誠會計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攜手為各工商業團體 提供內外帳務處理/稅務申報/工商登記/財會與企業營運診斷/稅務規劃與諮詢輔導及完整財會養成 歡迎各非財會及財會人員 來電換或留言洽詢
2021-03-16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0年3月15日起全面受理查詢金融遺產服務,乎你金方便! 為便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即日起,於總、分局全面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服務,民眾如有查詢需求,可就近至該局總局及各分局或國稅局(含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一站申請免奔波。 該局進一步說明,原僅各地區國稅局實施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便民措施,為讓更多民眾享有該項服務之便利性,該局於109年12月1日起先由總局、蘆竹分局及中壢分局提供此便民措施之代收申請服務,現進一步擴大便民服務效益,自即日起總、分局所有全功能櫃臺全面上線。 民眾如符合申請人資格(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可透過此項便民措施查詢包括存款、基金、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8類金融遺產,只要備齊身分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及申請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等文件即可辦理。無法親自臨櫃申請者,也可以檢具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該局收件後,透過電子傳送予國稅局彙整通報受理查詢金融機構,並由各該受理查詢金融機構直接將查詢結果回復申請人。 民眾如有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需要,歡迎多加利用。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3-12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21-03-14
109年度擴大書審率 所得額率 同業利潤率頒訂標準 出爐
2021-03-01
營利事業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財政部今(20)日發布「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下稱擴大書審要點),本次修正重點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國內營利事業營運,營利事業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10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財政部說明,自109年度起國內營利事業營運受疫情影響,該部訂定109年度擴大書審要點時,增訂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者,擴大書審純益率得按80%計算之租稅協助措施。鑑於110年度疫情未緩解,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至7月間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致民眾食衣住行育樂活動減少,影響國內產業營運,尤以中小企業為甚,110年度有賡續提供上開租稅協助措施之必要。 該部進一步說明,考量110年度因應疫情提供之延分期繳納稅捐協助措施及經濟部補助受疫情影響企業收入減幅評估標準與109年度相同,爰維持年度營業收入淨額減少達30%及按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等規定,並調整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之比較基礎,放寬為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以合理反映營利事業自109年度起即受疫情影響營運之情形,減輕其所得稅負擔。少達30%者,其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得予調減
2021-03-01
財政部今(20)日發布「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下稱擴大書審要點),本次修正重點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國內營利事業營運,營利事業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10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財政部說明,自109年度起國內營利事業營運受疫情影響,該部訂定109年度擴大書審要點時,增訂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者,擴大書審純益率得按80%計算之租稅協助措施。鑑於110年度疫情未緩解,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至7月間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致民眾食衣住行育樂活動減少,影響國內產業營運,尤以中小企業為甚,110年度有賡續提供上開租稅協助措施之必要。 該部進一步說明,考量110年度因應疫情提供之延分期繳納稅捐協助措施及經濟部補助受疫情影響企業收入減幅評估標準與109年度相同,爰維持年度營業收入淨額減少達30%及按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等規定,並調整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之比較基礎,放寬為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以合理反映營利事業自109年度起即受疫情影響營運之情形,減輕其所得稅負擔。